(要闻)明年起陕失独老人可免费住养老院 必须符合2条件
本篇文章810字,读完约2分钟
华商日报(记者郝磊)失去独立的老人都老了。没有孩子赡养老人怎么办?床边没人侍候照顾怎么办?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帮助我省失去独生子女的老人和残疾家庭的父母解决这些问题。
失去独立能力的老人去世后,自愿火化,并给予丧葬补助1000元
根据省卫计委、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失联家庭夫妻养老安置和丧葬救助工作的通知》,从明年起,失联家庭中丧失生活能力且年满60周岁以上的夫妻,未生育又收养子女的,可以享受养老安置。
符合上述条件的失去家庭的夫妻,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安置在当地公共养老机构,费用由县级财政负责。对于愿意留在非公办养老机构的夫妻,费用也可以按照公办养老机构的费用标准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政府还将为居住在家中的残疾人或半残疾人家庭提供必要的生活护理和其他服务。
此外,从明年开始,政府还将为失去家人的夫妇提供丧葬援助。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一对夫妇家庭去世后,如果自愿选择火化,将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提供遗体接运、保管、火化、骨灰存放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设有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县(市、区)对已经死亡和失去家庭的夫妻优先安排,并减免墓穴购置费。
失去独立性的老年人还可以享受意外和疾病住院护理保险
此外,最近,省计划生育协会正在为全省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的老年人和父母购买意外伤害和疾病住院护理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保险期限自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16年10月31日24时止。保护项目包括意外住院护理、疾病住院护理、丧葬补助和残疾补助。
具体保险内容和标准:
意外伤害住院:保险金额100元/天,赔偿标准最长90天
因病住院:保险金额100元/天,最高赔付标准60天
意外死亡:保险金额6000元,赔付标准为全款
因病死亡:保险金额6000元,赔付标准为保单生效后90天因病死亡
意外造成伤残:保险金额1万元,赔偿标准为按伤残比例赔付
编辑:雷
标题:(要闻)明年起陕失独老人可免费住养老院 必须符合2条件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