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陕西新闻网”在本站您可以浏览到陕西省10个市最近发生的最新资讯,是世界人民了解陕西最好的一个窗口。

主页 > 资讯 > (要闻)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调整 陕西部级标准为800元

(要闻)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调整 陕西部级标准为800元

来源:陕西新闻网作者:李子光更新时间:2020-10-22 21:44:01 阅读:

本篇文章723字,读完约2分钟

据新华社财政部20日发布通知,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旅行住宿费标准,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城市将在淡季试行旅行住宿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旅行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此次调整综合考虑了近两年我国各地区宾馆(酒店)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季等因素,调整了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标准、7个城市厅级干部住宿标准、33个城市厅级及以下干部住宿标准。比如北京,调整后的部级、厅级等人员住宿标准分别为1100元、650元、500元,陕西部级住宿标准为800元。

此外,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六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受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在淡季试行旅游住宿标准。

以大连为例,部级、部门级等人员淡季住宿标准分别为800元、490元、350元,7-9月旺季上涨20%。部级、厅级等人员住宿标准分别调整为960元、590元、420元。

拉萨和西宁在旺季浮动幅度最大。以拉萨为例,淡季部级、厅级等人员的住宿费分别为800元、500元、350元,6-9月旺季上涨50%。部长级、部门级和其他人员的住宿费分别调整为1200元、750元和530元。

通知中明确指出,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省会、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上限标准。各类工作人员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与其职级相对应的住宿费标准(不分房型)自行选择酒店住宿,在限额标准内根据实际情况报销。

财政部表示,此次调整旨在落实《党政机关严格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中关于标准要及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编者:贾

标题:(要闻)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调整 陕西部级标准为800元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陕西新闻网推荐文章

陕西新闻网网站介绍

陕西新闻网是陕西首家省级权威主流网络新闻媒体,也是陕西省网络文化传播的中坚力量,陕西新闻网承担着网上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网络文化建设等重要任务,是陕西省网络新闻宣传第一平台,也是陕西发布新闻量最丰富、最具权威性的新闻门户网站,向网民提供陕西地图、陕西人事、陕西小吃、陕西特产、陕西美食、陕西苹果、陕西猕猴桃、陕西旅游 陕西博物馆、陕西旅游攻略、陕西煤业、陕西高考、陕西专升本、陕西中考、陕西招生、陕西高考分数线、陕西教育、陕西方言、陕西民歌、陕西福彩、陕西11选5、陕西麻将、陕西体彩等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