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 禁邀“劣迹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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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日报(记者张晓刚)公祭节、政府机构成立节、奠基或竣工节等。将全部实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在党政机关境内举办的展览活动,严禁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和道德不端行为的名人、明星参加。本月起实施的《陕西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党政机关会展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举办各类节庆活动提出了诸多具体要求。
实施措施明确。节日活动实行中央和省级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比如在省会城市(Xi)举办的行政区划变更节,需要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省级以下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及其附属机构举办的活动,须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实施措施明确,严格控制城市举办周年庆典。省会城市(Xi)以外的市县(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城市周年庆典活动;严格控制政府机关和单位设立的纪念性庆祝活动;严格控制奠基、竣工庆典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建筑物、厅堂的奠基、竣工庆典活动。
实施细则中明确,各种会展活动原则上不邀请省领导参加。确需邀请省领导参加的,根据展览活动的主题、内容和规模确定邀请对象,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此外,严禁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加展览活动,严格控制展览活动期间举行的盛大开闭幕式和大型文艺演出,严禁邀请有吸毒嫖娼、道德不端等违法行为的名人明星参加活动。
编辑:王晶
标题:(要闻)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 禁邀“劣迹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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