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陕西省2020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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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决定,2020年开展省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拔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选拔109名省级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1)选择范围
1.在省内已登记备案的市级及以下公务员,在职的,担任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的,或者是一级科员及相当职级以下的公务员。
2.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备案且在职的省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担任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管及以下同等职级。
省级垂直管理系统和陕西中央国家机关直属系统的公务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报名。
(2)申请条件
申请人经组织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推荐后进行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良好、业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
2.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申请人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后,在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有个体户或者个体户经历的也可以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申请人在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4.具备公开选拔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
6.正常履行职责的物质条件;
7.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合本次公务员公选程序,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及取得学历、资格证书时间截止2020年8月18日。
(3)不允许参加公开评选
1.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罚期间或受影响期间;
4.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招聘公告或者应聘职位有固定服务期、服务期未满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5.仍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共同处罚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选择过程
(一)网上报名资格考试
1.报名。申请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下载公告附件1《2020年省级机关公开选拔公务员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完成组织推荐手续后,方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零时至2020年8月21日18时。步骤如下:
(1)本次公选报名平台位于陕西省人事考试网,无现场报名。考生还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党建网,点击“2020年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务员公选”主题中设置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择岗位。
(3)申请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身份证照片。
(4)申请人上传《申请推荐表》(必须完成组织推荐程序)。扫描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注册步骤的,视为放弃注册资格。每个候选人限于一个职位。
在报名期间,每个职位的确认申请人数将实时公布。
2.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8时至8月21日20时。各选拔单位负责本部门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做好资格考试咨询工作。
3.注册确认。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可以更换职位。考试合格后,你申请的职位不得变动。报名后,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考试的,不得转为其他岗位。通过网上资格考试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支付确认费用,报名费为人民币50元整。付款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24: 00。不交费的视为放弃。
4.不在考试比例内的人员改报。申请人数量与工作计划数量的比例不应小于2:1。对于不符合规定比例的岗位,应降低选拔计划,其中只有一个有选拔计划的岗位或降低后仍未达到2: 1的岗位应取消,申请该岗位的人员可申请其他岗位。
8月24日10:00,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党建在线公布取消的职位,并组织实施一次报纸改版。已取消岗位且通过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其他合格岗位,但不得报考不符合开工率的岗位。报表变更时间为8月24日10:00-16:00,报表变更仅组织实施一次。职位被取消的遴选单位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确定新的职位报考,电话联系拟变更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5.打印准考证。9月23日至9月25日,考生必须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
(2)笔试
笔试由一个科目组成,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请注意陕西省预防控制疫情人员考试网站上发布的通知。
笔试时间定在2020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准考证上注明了考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考生可以自行前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预计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将于10月初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
(3)资格审查
1.确定合格人员。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岗位中,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岗位按照5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他岗位同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10月上旬,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党建网上公布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及相关安排。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评选单位于10月中旬组织实施。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保留复印件)
②申请表原件(留存)
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考管理登记表复印件(留存)
④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留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保留复印件)
⑥选聘所需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保留复印件)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步。
进入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放弃或未通过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根据笔试成绩的三倍与本岗位合格人员的差额,在本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补足相同金额。最多补两次。
3.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资格复审后,选拔单位应当组织实施岗位等级考试(以下简称“考试”,下同)的岗位考试。试验的方法和内容应由选定的单位决定。满分100分。考试的相关安排由评选单位通知相关考生,评选单位可以划定考试分数线,并在考试前连同考试安排通知考生。未达到考试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选拔流程。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面试
资格复试合格人员(具有业务水平测试岗位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将于10月下旬组织实施。面试公告将在面试前3天发布,公告后形成的空缺在面试前不予补充。
面试主要测试完成工作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果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果当场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5)综合得分的计算
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得分1(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2(含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笔试成绩×30%+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两位小数公布。如果综合得分平手,排名以小数位决定。当综合成绩按小数位数平手和延期时,仍然相同,则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试成绩的顺序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党建网上公布。
(6)检查和体检
1.确定调查对象
按照公务员公开选拔的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于入选计划少于5个的岗位,进入调查的人数设置为“工作计划数+1”;对于选择了5个或更多计划的职位,将进入调查的人数设置为“计划职位数+2”。如果进入考官成绩排名最后一名时所有考试成绩都一样,最后并列会一起进入差异调查。
如果实际面试人数少于规定的进入学习人数,根据面试考生的整体成绩,通过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确定进入学习的考生,并在面试公告中公布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的方法。
采访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党建网上公布采访对象。
2.调查
检查由各选拔单位组织实施,对被检查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拔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品行、工作表现和公众认可情况。学习对象所在机关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学习小组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检验不合格的,不予补货。
选拔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应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和考生经历,经过认真研究和充分考虑,从考察结论中的合格人员中,按照同等数量的岗位计划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3.身体检查
体检由选定的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按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向选拔单位申请复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于因候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选拔单位应从该岗位合格人员中确定替补人员。
如果所选岗位属于人民警察岗位,则在体检前,由选拔单位组织拟参加体检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评价标准将按照人民警察体能评价相关标准执行,通过体能评价的进入体检。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待选人选,待选人选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如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评选,省委组织部将向各评选单位发出评选结果通知。宣传期间反映的问题造成的空空缺将不会得到补充。
三、纪律要求
为维护公开选拔秩序,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报考人员,如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拔秩序等,按《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试行)》处理,并将相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任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选拔工作的人员,在选拔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负责解释。
2.各选拔单位负责岗位设置、资格审查、岗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等相关具体事宜的解释。
3.如果申请人三次提交同一职位的注册信息,未能通过考试,则不能再次申请该职位。
4.考生必须提交报名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在有资格审查、体检等补充情况时及时联系。考生对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负责。
5.本考试不指定或公布任何考试资料或辅导书籍。各级组织和选拔单位不得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相关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等。在社会上举行与组织单位的选择无关。请保持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附件:
1.省级机关将公开评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2020年的xls(点击下载)
2.省级机关公开评选2020年公务员岗位表
3.公务员体检标准
4.陕西省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5.咨询电话号码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20年8月12日
标题:[陕新闻]陕西省2020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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