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省公布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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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寄宿制学校,小学普通教室不高于3层,初中普通教室不高于4层,校舍无D级危房。”7月1日,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了我省小型农村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
【/s2/】新建校舍的抗震设计应符合“重点设防类”【/s2/】要求
新颁布的标准明确规定,小型农村学校应有独立的校区和校舍,设计应符合《中小学设计规范》和《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新建校舍应按照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重点设防类”的要求进行设计,以满足综合防灾的要求。应提供必要的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练习、课外和游戏活动所需的场地。校园内的显著位置应设置升旗场地,满足升降国旗的要求。学校平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应配备普通教室、教师办公室、多功能教室(以及多媒体教室、科学实验室)、图书馆等完成声、体、美教学任务的必要场所。
学生宿舍不得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厨房)根据学校需要进行分配。学生宿舍平均面积不得小于3平方米,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学生床位按照“一人一床”的标准提供。食堂(厨房)一般不应小于24平方米,具备基本的烹饪、冷藏、消毒设施和设备。厕所设置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确保用电和供水符合卫生标准,设置开水间或安装饮用水设施,确保用电和饮用水安全,并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设备。按照教育教学要求,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
学校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
学校应按每个学生30册以上的标准配备图书,图书总数不低于200册,每个学生新增(更新)纸质图书数量不低于1册。学校必须接入互联网,接入带宽原则上不低于100m。学校教职工人数应当按照教职工与学生1: 19比例的基本标准配备。学校应有大门、围墙或其他物理屏障,门禁管理系统健全;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机和报警系统。
宿舍和教学用房不得分层建在同一栋楼内
对于乡镇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应远离噪声和污染源,采光通风良好,不宜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寄宿学生每人应该有一张床。宿舍和教学用房不得在同一栋楼内分层建设。学生宿舍必须分男女区,分别设出入口,以满足自己封闭管理的要求。学生宿舍按照寄宿生小学使用面积3平方米,初中使用面积3.3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功能完善。学生宿舍应包括宿舍、公共卫生间、公共厕所和管理用房。卫生间、洗衣房、公共活动室要有附属设施,并提供急救包。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要设立家庭电话室和视频室。员工宿舍要按需分配,有条件的地方要建员工周转房。
女生的学校厕所蹲坑位置是13:1
学校应当配备满足师生用餐需求的食堂。食堂场地与校园独立厕所、化粪池、垃圾储存站(池)、污水排放点等污染源的最小允许距离为25m。小学生和初中生的厕所面积分别不小于0.19平方米和0.15平方米。厕所蹲位女生13: 1,男生40:1(每20人有一个小便器或0.6米小便器)。教师厕所和学生厕所应分开设置。
初中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比例为1:13.5
学校需要有收藏室和阅览室,较大的学校需要有图书馆。根据国家的办学要求,将建设计算机教室,学生使用的计算机总数将达到每100名学生15台。普通教室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多媒体设备,以满足日常多媒体教学和快递教室、同步教室建设的需要。学校教职工人数应以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例为1:13.5,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例为1:19为基本标准。
编辑: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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