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原党委委员违规插手工程建设 收受现金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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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功能,7月20日,Xi安监局纪检委通报了3起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典型案例。
西县新区泾河新城原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红违规干预项目建设。2015年2月至2016年底,李红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一家无相关资质的工业开发公司承接了泾河新城正阳大道景观绿化及正阳一路、正阳二路市政道路项目,使公司能够顺利承接上述项目。李红从公司负责人杨处收到现金6万元。李红还有其他违纪违法的问题。2018年11月,李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所得;2019年7月,李红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
临潼区北田街重点项目办项目建设协调支持科原科长马团结违规介入项目建设。2014年,马团结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决定将需要由马岭村组织实施的马岭中公园项目的土方、机械等工程移交给一家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并收到公司负责人王的3万余元。2016年12月,马团结在任期间,利用负责项目资金结算的便利,与他人虚增项目资金,贪污项目资金4万余元。马团结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马团结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所得;2019年11月,马团结被判受贿、贪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胡一区秦岭办事处原主任吴违规介入工程招投标等问题。2014年2月,吴在原户县秦岭管理处处长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干预工程招标,使一家无施工资质的装饰工程公司成功中标草堂寺环路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并获得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潘的效益费80万元。吴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1月,被开除党籍、公职,收缴违纪所得;2019年9月,吴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
通知指出,上述三起案件反映了个别领导干部在十八大后没有收敛或停止,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干预工程建设,变得腐败,严重损害了党的作风和政治作风,损害了党的执政基础,违背了党的宗旨和人民意愿,必须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报告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地位,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陕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承担起严格依法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省委、市委关于赵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指示精神,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案例推进改革工作,扎实开展土地和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巩固和深化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真正做到案例预警、案例学习、案例推进。
根据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非法干预、以权谋私、利益转移等问题,加强主动监督、前端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履行职责,坚持查处行贿受贿案件,认真查处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记者康
编辑: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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