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中央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公布“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调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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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2月22日,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公布了陕西玉林开启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诉xi安地矿勘查开发院案(以下简称开启来案),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案件。 山西王建刚和王永安大仙大源矿业厂侵犯了投资者权益(
联合调查组发现,所谓的卷宗丢失,是最高法院第一人民法院助理法官王林清故意为之。王林清因为工作期间对单位不满,窃取了相关案卷。关于王林清自述视频中反映的最高法院二审的柯克来案,联合调查组发现,最高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合同性质为合作勘探合同,认定合同有效。Xi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违约并责令其承担违约责任并非不当。判决驳回柯启莱转让探矿权等主张的请求;最高法院继续履行合同的决定是基于柯克来公司坚持其继续履行的主张不变的事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最高法院领导加强了对柯克来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对于王临清视频反映的另一起案件,即王建刚与王永安的纠纷,联合调查组发现,最高法院二审判决正确认定了双方合同的性质和效力,但在营业利润的认定和计算上存在瑕疵。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发现,原最高法院监察局局级副巡视员严长林涉嫌接受委托人的请求,以问候的方式询问王建刚与王永安的纠纷,但没有对王林清进行报复。联合调查组已将王林清涉嫌非法获取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并将严长林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同时,联合调查组指出,最高法院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保密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并指示最高法院进行认真整改。
柯克来案中的档案缺失问题
据联合调查组调查,网上反映的柯克来案二审卷宗丢失,意味着王林清利用工作之便窃取了相关材料。
2011年,柯启来案当事人赵发齐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后,王林清担任二审合议庭的承办人。2014年,因王林清与他人违规,以最高法院某直属单位名义私自举办培训班,私自组织班级盈利,受到单位处分;2016年11月参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时,发现很多涂改个人档案被诫勉组织处理,干部档案审核不推荐,导致对单位积怨。2016年11月25日晚,最高法院第一人民法院院长程某某要求王临清加班起草柯启莱案二审法律文书,被王临清驳回。程某某跟王林清说,不愿意加班就让别人承担工作。王林清认为自己会在结案期间调离合议庭,这让他非常不满。此外,他在早期积累了冤情,导致了隐藏案卷、给单位制造麻烦的想法。据调查,王林清当晚23点左右来到办公室,将案件临时装订的辅助卷拆开,将正卷和拆开的辅助卷的材料全部带回家。王林清告诉调查组,他拿走案件卷宗的时候选择了卷宗,把单位不能复制或者没有备份的所有卷宗都留在办公室文件柜里。视频中提到的王林清后来出现在二审新案卷中的四份文件,包括案件流程图、是否申请回避确认、阅卷笔录、舆情报告等。,都来自当时留在办公室的材料。
联合调查组分别与最高法院相关人员进行了交谈,了解外部调查情况,可与王林清自述内容相互印证。据调查,11月28日(周一)上午,王临清谎称二审案件卷宗丢失,程某某立即要求王临清仔细搜查。11月29日,程某某征得分管医院领导同意后,正式通知王林清退出合议庭。
根据王林清向联合调查组的陈述,盗窃案卷材料的目的是为了给单位制造麻烦,使新合议庭的承办人无法顺利开展后续工作,最终迫使单位让他继续担任承办人。实际上,王林清带走的是合议庭工作电脑中的备份或可复制的案件卷宗,如上诉状、委托书、第一份合议庭合议笔录等,并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2018年1月二审宣判后,王临清认为案件卷宗仍正常宣判,单位没有追查卷宗丢失情况,猜测有黑幕,前期积累冤情,决定通过写举报材料、拍摄自述视频等方式向上级反映情况。
联合调查组还对王林清称最高法院监控录像为黑一事进行了详细调查。由于事件发生已有两年多,最高法院监控视频按规定保存三个月后自行覆盖,相关监控视频无法再检索。但根据最高法院监控视频中央控制室的操作规程,有视频检索和设备故障的书面记录。联合调查组在最高法院安保部人员的陪同下,调取了2016年12月15日观看监控视频的登记表及相关登记资料,显示在程观看视频及文件丢失事件前后,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无黑屏及报修记录。关于王临清反映的程某某等人丢失报案卷宗后并不着急的问题,程某某表示,他认为卷宗不是丢失而是没有找到。调查还显示,最高法院部分房间存在存储混乱、档案归档不及时的问题。基于上述情况,联合调查组认为,王林清的口述及相关调查材料可以确认其窃取相关材料的事实,监控录像问题不影响调查结论。
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也证实,王林不仅窃取了部分二审案件卷宗,还拍摄了部分二审视频,并偷拍了部分二审辅助资料,其中部分资料后来被发布在网络上。
调查发现,在柯启莱案二审判决后,王临清与赵发琦见过几次面。据王临清介绍,2018年7月至8月左右,赵发齐帮助王临清录制视频,视频中王临清描述了柯启莱案以及王建刚与王永安的纠纷。2018年8月左右,赵发启向崔永元介绍了王林清,崔永元在自己的工作室内帮助王林清录制反映所谓柯启莱案卷宗丢失、监控视频黑屏等问题的视频。以上部分视频由崔永元编辑,分段发布在网上。
调查还发现,崔永元在网上公布的与最高法院有关的材料也来自王林清。王林清调离合议庭后,就没有权利看案卷了。2018年8月,王临清谎称经程某某同意,从书记员李某某处骗取案卷分册,并携带手机偷偷携带部分材料,通过微信发送给赵发琦;2018年12月28日,崔永元在网上发布相关内容。根据王临清向联合调查组的交代,他还向上级提供了崔永元的信件和一些反映情况的材料。经国家保密部门认定,王林清被枪击后在网上流出的案卷涉及国家机密。由于王林清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
联合调查组认为,档案丢失等问题暴露了最高法院内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工作人员举报档案丢失后,相关责任人未按规定及时举报,未及时启动调查问责程序的;保密规定的执行也存在问题,给一些人提供了机会。
论两案审判的公正性
联合调查组对柯启莱案和山西王建刚王永安纠纷案进行了全面审查,阅读了两案的全部案卷,并询问了两案当事人、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经过综合审查判断,得出了具体明确的调查结论。
联合调查组认定,首先,柯克来案涉及的合同应该是合作勘查合同,而不是探矿权转让合同。合同内容主要围绕如何共同勘查煤炭资源,约定合作方式、权益比例、勘查成本、成果处置等。,未对探矿权转让作出明确声明的。最高法院最终判决正确认定该合同为合作勘探合同。其次,本案涉及的合作勘查合同有效。本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认定双方存在恶意串通。同时,合作勘探合同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相关行政法规也没有规定此类合同必须备案后才能生效,不存在影响合同本身效力的其他法律情形。最高法院最终判决认定上述合同有效、正确。第三,双方的违约责任应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确定。如果柯克来公司逾期付款、付款不足,西部勘探院将与第三方就同一项目签订合同并履行。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分别承担违约责任。既然柯克来公司明确要求西勘院承担违约责任,而后者并未要求前者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最高法院根据双方的诉讼请求认定西勘院违约并责令其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不妥。第四,本案涉及的《合作勘探合同》中规定的主要内容已由西部勘探院和第三方分别签署并实际履行。最高法院继续履行合同的决定是基于柯克来公司坚持其继续履行的主张不变的事实。第五,柯克来公司主张探矿权没有法律依据。所涉及的合同中没有探矿权转让的明确约定,探矿权转让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方可生效。柯克来公司请求将探矿权转让给其名下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高法院裁定驳回柯克来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包括探矿权转让,是正确的。关于王林清对涉及最高法院领导的案件处理情况的视频,联合调查组指出,最高法院根据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度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对柯克来案等重大复杂案件的审判管理和监督。
同时,调查表明,审判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最高法院一审二审期间,陕西省政府于2008年5月4日发函,对本案的审理提出意见,试图对最高法院的正常审判活动施加影响。二是最高法院审判管理不规范,存在超过法定审判期限等问题。三、王临清非法接受当事人的吃饭、帮忙查案邀请,其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贯彻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同时,联合调查组发现,最高法院关于王建刚与王永安纠纷的二审判决和再审结论是正确的,但营业利润的确定和计算存在瑕疵。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建刚与王永安合伙成立,王永安构成侵权,应向王建刚支付3710万元以上。王永安上诉后,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原判。王永安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2014年5月,最高法院决定提起再审,由最高法院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审理。2015年8月,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决定维持原判,但至今未作出再审判决。经审查,联合调查组发现山西省高级法院一审判决和最高法院二审判决事实清楚,正确认定了双方合同的性质和效力,但经营利润的认定和计算存在瑕疵。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均采用利润加本金的方法计算王永安应返还的利润,违反了当事人的约定。此外,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均参照本案合资各方签署的《股份确认及分配方案》确定了合作期间的营业利润,依据不足。
联合调查组核实了王林清视频反映的原最高法院监察局局级副巡视员严长林的干预。阎长林,山西交城人,2014年9月退休。2012年,王建刚和王永安之间的纠纷被上诉到最高法院后,当事人王永安找到了他的家乡严长林,帮助迎接王林清。严长林通过第一人民法院领导联系了王林清。王临清拿着案卷到严长林办公室介绍相关情况。严长林让王林清照顾王永安。王临清明确告诉严长林,王永安不讲道理,不能做出有利于王永安的判决。王林清多次表示,严长林介入此案并不影响他办案。鉴于严长林行为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审查调查。
联合调查组指出,该案二审判决后,王永安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完整,不存在不当之处;随后,最高法院决定维持原判,但案件持续三年多没有再审判决,违反了审判纪律的有关规定。
王林清是否被报复
最高法院监察局(以下简称监察局)对他进行报复的视频中反映的王林清问题,经调查并不属实。
关于视频中王临清称讲座已处理,经联合调查组调查,王临清违纪问题是监察局在调查其他涉嫌违法违纪人员时提出的。起初并没有直接追究王林清;之后发现王临清涉嫌违规营利性活动,最高法院对其采取纪律处分是适当的。具体事实是:
2014年3月,监察局对最高法院直属某单位举办的培训班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发现该单位部门负责人陈某某违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口头同意配合培训班,陈某某涉嫌挪用培训班利润。2014年5月30日,监察局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6月下旬,监察局与参加培训班的部分最高法院法官(包括王林清)进行了交谈,了解情况。与王林清两次谈话时,王林清承认参与教学,但否认与陈某某、郭某某有其他经济往来。6月24日下午,王临清到达江苏沭阳,入住智慧大厦(视频中提到的6月17日不在沭阳宾馆),准备第二天上午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课培训班。
6月24日下午,郭某某、陈某某先后说明王林清参加合作班牟利,三人有串通行为。考虑到督察局与东城区检察院和陈某某的谈话将于当晚结束,为防止陈某某再次与王临清勾结,督察局向江苏沭阳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当晚9点左右,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沭阳县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将王林清从智慧大厦带到沭阳县人民法院办公楼。沭阳县法院出于安全考虑,安排了5名法警在知辉楼做值勤准备,但法警自始至终都没有和王林清直接接触过。当时主持培训班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少工作人员都在现场,都证明没有对王林清采取强制措施。6月25日上午,督察局工作人员将王林清带回北京时,沭阳县法院安排两名法警穿着便装陪同,以确保途中安全,全程未对王林清使用束缚。6月25日下午,监察局、东城区检察院先后与王林清谈话,王林清承认了相关事实。谈话结束后,晚上7点左右,督察局安排王林清回家休息。
经监察局调查,2013年7月至12月,王临清与郭某某、陈某某合作举办4期培训班,共获利30余万元,王临清个人获得11.3万余元。2014年12月,因王临清非法参与营利性活动,监察局决定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王临清记过处分。2015年4月,最高法院纪律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临清党内警告处分。王林清在当时的审查材料中说:郭某某之所以愿意和我一起办班,甚至给我三分之一的利润,一方面是因为自己业务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认为我是最高人民法院。评委,用我做他们培训班的牌子,还是有一定影响力的;感谢组织给我一个改正自己的机会,我会深刻的记住这次事件的教训,用我的一生去品味它的前因后果,用它去衡量我所要做的一切。联合调查组与王临清谈话核实时,王临清承认视频中反映的报复行为与客观事实不符,称我现在知道督察局其实是想调查陈某某,而不是为了我。
同时,联合调查组通过收集相关案卷、会议纪要和办案人员的工作笔记,确认严长林没有参与对王林清违纪行为的调查;在与联合调查组调查人员的谈话中,参与办案的调查人员证实,严长林没有询问王的违纪情况。
关于王林清在视频中反映不推荐他参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一事,遭到了报复。联合调查组发现这一事实并不存在。实际情况是:2016年8月,最高法院政治部根据中央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对干部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发现王林清的档案中有16处将出生日期从1972年7月改为1974年7月。同年10月29日,最高法院政治部给予王林清诫勉处理。王临清承认了上述错误,并表示接受和服从组织的处理。2016年10月31日,中国法学会研究室就王林清参与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一事,向最高法院政治部征求意见。由于王临清受到诫勉影响,根据有关规定,最高法院政治部决定不推荐王临清参加考评。联合调查组找王临清谈核实的时候,王临清承认选拔把我拉下来是有原因的,不是为了我。
此前,2016年6月,最高法院政治部就王林清参加首都十佳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二名评选征求意见,监察局回复同意推荐其参加。后来王林清被提名为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说明监察局没有对王林清参加荣誉称号设置障碍。
关于网上热议的王林清未进入最高法院法官岗位序列的问题,经联合调查组调查,2017年和2018年,最高法院先后两次开展了法官岗位遴选工作。王林清的第一人民法院领导做了思想工作,动员他报名,但王林清没有报名。联合调查组找王林清核实的时候,王林清说我没有报名是因为对取消我参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有些偏见。
今年1月8日联合调查组成立后,以对党中央、对人民、对法律、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联合调查组与王临清、赵发齐等相关人员逐一交谈,检索相关档案,进行外部调查核实,进行了210多次谈话,阅读了数百份相关档案,查询了大量相关信息;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对相关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对监控录像设备和运维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对笔录等案件材料进行依法认定;认真接听举报电话,接收举报材料,与记者交谈,为查清事实,得出正确结论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联合调查组表示,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已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于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联合调查组也责成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联合调查组建议最高法院认真整改超过法定审理期限、承办人拖延执行审判委员会决定、内部管理不规范、未落实保密制度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完善院长和院长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 明确总统和总统依法行使职权的界限和责任,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法,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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