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陕西省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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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纪委通报了6起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即:
安康市白河县冷水镇三元村原党支部书记、扶贫互助基金协会理事会会长张超兵非法挪用扶贫互助基金。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张超兵利用职务之便,违反互助金管理相关规定,挪用协会扶贫互助金59万元,其中46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13万元用于村务费用。2018年10月,张朝兵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分经费返还。
咸阳市永寿县长宁镇方嘉村扶贫互助基金协会原会长方、原副会长方大伟挪用扶贫互助基金。2013年3月,方和方大伟利用担任村互助会会长的便利,挪用村互助会启动资金共计13.8万元,用于经营我自己的种猪场。2018年11月,方和方大伟分别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返还处分经费。
榆林市绥德县枣林坪镇前山村党支部书记杨润军挪用扶贫互助资金。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杨润军利用扶贫互助资金主管协会的日常工作,违反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多次挪用扶贫互助资金,共计62.7万元,用于家庭大病治疗等费用。2018年12月,杨润被开除党籍,处分经费退回。
渭南市澄城县庄头镇神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学明和扶贫互助基金协会监督委员会主任赵栓荣非法挪用扶贫互助基金。2016年11月,赵学明与赵栓荣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扶贫互助资金管理规定,使用伪造的借条将1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挪作他用。2018年3月,赵学明、赵栓荣受到党内重罚,违纪资金被退回。
商洛市镇安县溪口回族镇石门村原党支部书记、扶贫互助金协会会长戴绍天等人合谋收取扶贫互助金。2015年7月,戴绍天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扶贫互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违规以村内9人名义贷款4.5万元。贷款到期后未偿还,导致扶贫互助资金无法正常周转,协会暂停运作。2018年7月,戴绍天被党给予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退回。
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温岭村主任任耀立非法借入扶贫互助资金。2017年3月,任耀立违反扶贫共同基金管理相关规定,未缴纳共同基金协会基准共同基金,未加入协会。2017年10月,他违规向协会借款1万元。2018年12月,任耀立在党内被警告,处分资金被退回。
简报指出
上述六种违法行为发生在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中,有的不参加大会,不缴纳互助资金,非法使用扶贫互助资金损害贫困群众利益;有的内外勾结,挪用扶贫互助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扶贫互助资金;有的人损公肥私,把扶贫互助金当成唐僧的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相关人员受到了处罚和调查,完全是咎由自取。
简报强调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问题就解决,有突出问题就重点整改,有扶贫互助资金违纪就重点整改。要督促党委和政府承担主要责任,扶贫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加大扶贫互助资金筹集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促进互助资金阳光、高效、清洁运行。要把扶贫互助资金违纪问题作为信访、监督检查、检查调查和责任追究的重点,从严查处,从严控制,努力做到有效监督和长效监督。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制度不落实,操作不规范的,要尽快提醒整改;对于责任无穷、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格问责和问责;对于无法无天,伸手动奶酪到扶贫互助基金的,发现一起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加强高压休克。要充分利用扶贫中的责任、腐败、作风等典型案例,正常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怕腐怕缺的法纪敬畏。
标题:[陕新闻]陕西省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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