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陕西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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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为了严格纪律,告诫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节日精神,日前,省纪委通报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问题。
1.渭南市浦城县物资办公室主任袁永雯违规发放补贴。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经袁永雯同意,天津市扶贫办以职务、加班、下乡为由,向员工非法发放津补贴,共计8.68万元。2018年10月,袁永雯被党给予警告处分,并收缴了处分经费。
2.窦东风,咸阳市礼泉县科技局副局长。2017年1月至7月,窦东风使用私家车下乡办理公务,违规报销私家车加油费共计4530元。2019年3月,窦东风被党内警告,并收缴党纪经费。
3.安康市汉阴县粮食局干部朱公费旅游。2017年12月,朱在外省参加会议后,绕道一个景点和民俗村,返回单位后用公款报销差旅费共计1122元。2018年8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党纪经费。
4.延安市黄陵县店头镇维稳办公室主任赵新民非法收受礼品。2018年9月,赵新民收到镇上一位客户赠送的2000元人民币。2019年3月,赵新民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并收缴了处分经费。
5.Xi公安局经济发展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民警程波、张永贵等问题,非法接受涉案当事人宴请。2017年5月,程波、张永贵出省查办案件,非法接受案件当事人安排的住宿、宴请和娱乐活动。2019年3月,程波政务记过,张永贵政务警告。
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处理整顿和四风的情况下,仍有一部分党员干部侥幸脱险,不知如何制止,必须严肃处理。以上五种情况的责任人都是典型,广大党员要引以为戒。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作风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强化主体责任,把责任作为节约和作风建设的新气象。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地位,保持坚韧不拔的精神,重点解决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及其隐形变异等问题,加强暗访,严格纪律和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对无视纪律规定,不要脸,不知如何制止,节日期间逆风违纪的,一起发现,一起坚决查处,通报揭发所有人名,严肃查处责任人。要不断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严肃查处那些不怕、不在乎、喊口号、装模作样的人,坚决纠正作风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促进党风政风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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