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引起四川大竹县烧楼事情的强奸案被告获刑14年
本篇文章524字,读完约1分钟
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最近对引起该县烧楼事件的强奸案件宣布公开判决,刘持坤被告犯强奸罪,依法判处徒刑14年。
刘持坤今年25岁,是河南省南阳市旺城区新店乡人,原大竹县莱仕德商务酒店的调酒师。 去年12月30日凌晨2点左右,被告人刘持坤与该酒店娱乐部员工欧洪、李欧一起下楼时,看到一楼ktv一包之间亮着灯。 欧洪推门在想关灯时发现杨代莉(该事件的受害者,女性,16岁,骑士商务酒店的迎宾)仰卧,处于昏迷状态。 三人喊杨代莉的名字,杨未答应。 刘持坤被告认为杨代莉“你好”粉太多,把杨代莉背在大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待所杨先生住的房间里。 杨的室友害怕地走进同所的另一个房间,离开刘持坤一个人看护杨代莉。
刘持坤看到杨代莉还处于昏迷状态,就对杨先生通奸。 后来刘持坤发现杨代莉脸色发白,嘴唇发紫,打电话告诉莱仕德商务酒店的管理者,和该酒店的保安一起送杨代莉去医院救治。 杨代莉在抢救中无效了。 根据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的鉴定,杨代莉死于慢性胰腺炎和急性出血坏死。
事件后,不明真相的大众于今年1月17日放火烧毁了写作酒店。 之后杨代莉的父亲杨万国与大竹县莱仕德商务酒店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和补偿协议,莱仕德商务酒店从未给杨万国重复补偿,全额支付。
标题:【时讯】引起四川大竹县烧楼事情的强奸案被告获刑14年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