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又一个城管暴力执法的典型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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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市民魏文华死了,在城管队员的暴力殴打下死了。 1月7日,湖北省天安门市50多名城管员工在实际陵事务所湾水库村与村民发生冲突,天安门市水利建设施工企业经理魏文华路在事发现场用手机拍摄了冲突现场,被二三十名城管员工包围殴打死亡。
这几年,城管打人经常被媒体看到,网民即使略知时事,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吧。 湖北天门市发生的这个城管打人事件,城管人员气焰非常高,手段异常暴力,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在许多城管打人事件中尤为明显,成为另一个城管暴力执法的典型标本。 有关方面正在加紧调查事件,最终认定事实,依法惩罚犯人还有时间,但我们可以从已经公开的一点消息开始,认真分析这个典型的标本。
据报道,纷争最初发生在天安门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和实际陵镇湾堤村的村民之间,环卫局必须多次按照“协议”在湾堤村倾倒垃圾,村民坚决反对,堵在十字路口不倒。 “接到环卫局员工的报告后,城管局的分管领导通知50多名城管员工到现场解决这个问题,从而与村民发生了冲突。 ”。 天安门市环卫局是市城管局下属的部门,环卫局的垃圾车被村民堵住了,所以向有执法权的城管局求助,城管局领导马上赶到城管员现场,从两个部门的关系来看,这样的安排在流程上没有任何不妥。 但是,天安门市委常务委员、副市长汪发良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城管执法人员去湾水库的垃圾解决场,不是执法行为。” 为什么城管急于否认打人是“职务行为”? 他们被领导分配到现场“协助解决”,解决得好的是职务范围内的执法行为,如果不小心丢了人的命,不能说是执法行为,只能说是他们的“个人行为”吗? 如果进行这样的区分,相关方面能顺利地解除自己的管理责任,而且城管人员的“个人行为”也不会给城管部门抹黑吧?
更令人费解的是,受害者魏文华原本与引起纠纷的村民、环卫局、城管员三者都没有直接关系,但他只是用手机拍摄了碰撞现场,为什么要让城管员如此恐慌,一定要冷酷地杀人。 这可以证明,尽管城管人员被分配给领导“协助解决”,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有充分的理由,他们实际上并没有足够的自信。 这不仅是“协助解决”的任务是否超出了城管执法的范围,本身就是个大问题,像他们那样,成为现场后不是什么都没说就给村民带来了很大的打击吗? 因此,他们对执法现场表示高度的警戒和敏感,担心魏文华拍的影像资料会成为对他们大不利的铁证。 如果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合理合法,执法人员如果是严格的执法、文明执法,他们很难想象知情者、监管者会像仇寇一样,在愤怒下产生“灭口”的罪恶冲动。
标题:【时讯】又一个城管暴力执法的典型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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