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胡润榜”富豪周伟彬偷税被判缓刑:拖欠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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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为“胡润富豪排行榜”的顺德富豪周伟彬与逃税事件代理律师徐玉发之间的“恩怨”昨天取得了初步结果。 周伟彬通过其律师,把律师费一半的7500元钱交给了广东成律师事务所。 根据周伟彬刚开始制作的协议书,律师所说不要把这个事件泄露给信息媒体,但很快被东成律师所拒绝,最终周伟彬删除了这个条款,双方达成了和解。
富豪出狱拖欠律师费用
2007年9月18日,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因逃税罪判处周伟彬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周伟彬不服,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07年11月19日,周伟彬弟弟周伟全委托广东成律师事务所的徐玉发律师为周伟彬辩护,双方于2007年11月19日签订了《委托协议》。 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周伟彬应向原告支付委托费用即律师费用1.5万元。 同月28日,佛山中院将周伟彬改为缓刑,周伟彬于当天下午获释。
之后,徐玉发多次要求周伟彬支付律师费。 今年2月22日,徐玉发给周伟彬发了律师函,要求周伟彬在3月15日前支付律师费,但周伟彬拒绝签署律师函挂号信。 徐玉发认为周伟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向法庭控告周伟彬,要求支付律师费用人民币1.5万元和利息。
协议要求不接受采访。
后来,周伟彬的法律顾问戴国庆节为此代理了这件事。 附上律师于今年6月左右制作了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广东成律师事务所只向周伟彬收取了一半的律师费7500元,其余款项放弃了。 双方同意后,东成律师事务所向禅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协议的第四项还提到了东成律师事务所不得向信息媒体提供事件素材,不得在网站上投稿,不得接受采访,如果东成律师事务所违反了这项规定,周伟彬违反了人民币3万元
东成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回答记者说,不能传达这件事的承诺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信息媒体有舆论监督的权利。 因为他们很难接受这个条款。 是否允许媒体介入产生了分歧,关于和解达成协议晚了。
放弃重要的条款双方和解
昨天下午开律师把7500元现金送到东成律师事务所,表示同意和解,删除了双方引起争议的第四项规定。 东成律师事务所也同意和解。 据悉,此案定于明天上午9点在禅城区法院祖庙法庭开庭审理,双方在最后一刻达成协议,不允许在法院见面。
双方就最后时刻的和解,开了律师昨天指出,关于律师费的争论,起因是罚款在二审中没有下降,但协议中约定不能传达这个事件的是周伟彬的企业刚重新上色,使事件增多变得复杂
徐发本人昨天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他现在搬到了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 他前面的机构和周伟彬签订了这样的和解协议,确实让他支付了几千元的律师费,但他尊重前面东家的决定。
周伟彬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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