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保险难保 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高度重视“重大疾病保险套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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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银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华商日报报道的“重疾保险例行调查”进行了回应。答复称,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该条款无效。
有关的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应对这些问题
10月21日,《中国商报》b02版和b03版刊登的“病后单方解除合同、同一合同条款两种解读、易保难赔、重疾保险中的诸多套路”等报道,引起了银监会陕西监管局相关领导的关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答复称,华商日报刊发当天,要求参与报道的保险公司积极回应报道问题,提交详细报道。
针对华商日报记者发函中涉及的保险监管行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哪些措施的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答复称,该局首先畅通了“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消费者投诉渠道;二是建立了纠纷调解机制,引导全省各市保险行业协会统一组建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在陕西辖区内实现了全面成立和业务覆盖;三是落实配套监管措施,夯实机构投诉处理主体责任,使消费者投诉处理更加高效规范。同时,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快速、严肃处理。
继续推动解决四个重点问题
在华商日报的连续报道和线索收集中,“保险合同不能理解为天书”、“标准合同条款误导投保人”、“保险合同一生病就终止”、“以理赔为名的原始合同妨碍投保人维权”等四个保险行业问题一直是投诉热点。
针对这四个焦点问题,华商日报将继续关注并积极推动各方解决。
我不能理解保险合同
格式条款误导人
合同一生病就终止了
以理赔名义领取原合同?
有关方面是这样回应的
在《中国商报》连续报道的保险事故中,被保险人和公众反映保险公司存在四大问题。
华商日报就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致信银监会陕西监管局。昨天下午5点,局方就一些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解答。
问题1
保险合同不能当成一本天堂之书来读
保险监管机构:促进保单条款的普及
据记者调查,很多保险公司的标准保险合同条款都是层层设计叠加的。很多投保人反映保险合同页数太多,而且使用的语言非常专业,普通投保人根本看不懂。
银监会陕西监管局答复: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保险合同包括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免责、保险金额、保险费及支付方式、保险赔偿或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合同订立日期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与保险有关的事项。
与此同时,保险监管部门一直在大力推动保单条款的普及。
问题2
标准合同条款误导投保人
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要想免检,必须提前明确说明,否则无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设定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不得在格式合同中加重金融消费者的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保险法》也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定。
但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了规避法律义务、减轻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标准合同,对同一合同条款存在两种解读。
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表示,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如果没有及时或明确的解释,本条款将无效。
问题3
一旦你生病,保险合同将被终止
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一次性理赔后不再投保。保险监管部:无回应
“给老人买了保险,没想到因为生病被保险公司单方面终止。”投保人哀叹道。
记者查阅了各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险种的详细条款,发现都是这样描述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首次被诊断患有本附加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无论是一种还是多种),或者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后180天或者最后一次复职(以较晚者为准),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首次被诊断患有本附加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根据该附加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支付重疾保险金。主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减为零。”
根据各保险公司给记者的回复,重大疾病一次性理赔后不承保。对此,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没有回应。
问题4
以理赔名义收取原合同,防止被保险人维权
保险协会:没有文件管理的法律。律师:保险公司无权带走合同保险监管部:不予回应
在华商日报之前报道的案例中,一位姓赵的Xi市民在购买了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后被诊断为肿瘤。当时很庆幸买保险有保障。出院后,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和签订的保险合同原件。今年5月,保险公司给了两笔共计20.7万元的费用,并宣布之前签订的保险合同自动终止。但赵先生后续还要继续化疗,所产生的高额费用无法承担。他想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原始合同不会在保险公司退回。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答复称,保险合同终止后的相关文件管理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
北京上恒(Xi)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娜认为,保险公司不能以理赔的名义带走原保险人,被保险人作为合同的签字人有权持有原件。
银监会陕西监管局没有回复这个问题。这组手稿是华商日报记者陈思纯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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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闻)保险难保 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高度重视“重大疾病保险套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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