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改扶贫金用途、帮扶不力 宝鸡凤翔通报5起扶贫领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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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宝鸡市监察委员会介绍,近日,凤翔县纪检监察委员会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1.柳林镇东屋头村委会副主任、郭家岙村凌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负责人李喜莲改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李喜莲在郭家坳村担任凌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将上级拨付的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8184万元用于公司产业发展,违规支付村内23户贫困户药材种植业发展扶持补助资金、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村级费用,违反工作纪律。2019年11月,李喜莲在党内受到严厉警告。
2.衡水镇火星庙村党支部副书记张少伟、村委会会计王永林未认真履行职责。张少伟和王永林在村里任职期间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贫困家庭张荟林在2019年申请了超过1100元的产业补贴资金,违反了工作纪律。2019年11月,张少伟和王永林在党内受到了纪律警告。
3.凤翔县中心党支部书记、庙铺副主任李长明没有帮忙。李长明扶贫工作不细致、不准确,产业政策宣传和入户核实不到位。结果不要求贫困户卖2头肉牛,种4.2亩辣椒全部死亡,违规领取8100元工业补贴,违反了工作纪律。2019年12月,李长明在党内受到警告处分。
4.陈村镇廖底村扫帚合作社的饲养员白非法使用扶贫资金。白安在担任该村扫帚合作社保管员期间,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擅自改变扶贫资金的用途,并将其用于修复原有办公场所,导致扶贫资金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违反了工作纪律。2019年12月,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南顺镇干部安红梅帮助失职。安红梅未能指导南司令部叶曲村贫困户杨建平的产业发展,没有充分掌握产业发展情况,导致贫困户种植的辣椒、葡萄苗成活率低,在辣椒、葡萄苗大部分死亡清理时收到产业补贴资金,违反了工作纪律。2019年12月,安红梅被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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