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只有这个时代才能产生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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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金平在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家中伏案工作。
新华社每日电讯黄伟社
▲金平(第二排左起第四位)参加第三民法典起草时与起草小组全体同志合影。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4月30日,金平(左)在西南政法大学沙坪坝校区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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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陈
我叫金平,平等公正。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扁平的性格,我的一生与民法结下了不解之缘。随着全国人大的开幕,被誉为当代民法史活化石的中国98岁的民事法学家金平教授越来越难以平静下来。
在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期待已久的民法典草案被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即将出台,中国将迎来民法典时代。金平是目前唯一幸存的参与中国前三部民法典起草的专家组成员。金平虽然年近百,但身体健康,头脑清醒。
民法典是我一生的执念。金平说,看到民法典在他有生之年颁布,他深感欣慰。我的一生,从大别山一个贫苦家庭的牛郎,到有机会上学改变命运,到依附于民法,到参与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到一生教书育人,似乎都在为新中国的法律发展史做笔记。只有共产党才能给中国法治,只有这个时代才能产生民法典。
98春华秋实,参与民法典立法的三个亲身经历,以及要实现的夙愿。回顾66年的民法典立法过程,金平的话很有意义:不会有遗憾。
党把一个放牛娃培养成了一名法学家
金平法律成就奖以金平命名,在中国法学界被称为诺贝尔奖。他率先提出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理论,为民法确定了科学的调整范围,并被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第二条采纳。
新中国这样的法律大师,本来就是大别山难以生存的牛郎。是中国共产党为他的一生化石为金。
1922年,金平出生在安徽省金寨县的一个普通家庭。当时的中国又穷又弱,内忧外患。家里太穷了。我妈生了十几个孩子,我们兄弟只有四个支持她。童年的贫穷让金平记忆犹新。
对于一个来自如此贫困家庭的孩子来说,在那个时候很难有机会阅读和阅读。他四五岁的时候就要帮家里干活,放牛可能是他最好的工作。
命运的转折点发生在1929年。那一年,中国共产党在金寨发动了漫长的夏日起义,形成了工农革命政权,并在村里建立了苏维埃小学。地主的孩子不收,只收普通农民的婴儿。金平迎来了上学的机会。
金平还清楚地记得那个班文学的内容:风在吹,中国革命高潮在,工农红军无处不在,地主士绅无处可逃!
穷人家的红色学校让金平很迷茫。随后,随着抗战时期安徽省政府迁至金寨,各种文教机构随之而来。当时小寨金寨聚集了七八所中学,其中一所就在金平村附近。
1945年高中毕业,考入抗日战争时期创办的安徽大学。当时是安徽省唯一的高等院校。不久,因战争停办的国立安徽大学复学,金平转入安达大学法律系,依附法学70余年。
金平说,新中国成立前,国民党管理下的社会很乱,没有依法办事的思想。人民受压迫太多,他和他的家人没有被欺负。当时的金平觉得学法律不会被别人欺负,也会让人少受压迫。
1949年,安徽解放。从小接受红色教育的金平报名参军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南京军政大学短暂学习后,最终被分配到刚解放的云南省曲靖市担任粮库副主任,之后在司法部门工作。曲靖市人民法院成立时,任命他为副院长。
1953年5月,金平被派往中央政法干校深造,成为新中国第一批政法人才。经过一年多的深造,他被调到新成立的西南政法大学担任法学教师。
他三次去北京参加民法典的起草,从最小的到老人
1954年底,他走上主席台几个月后,金平接到通知,要求他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参加民法典的起草工作。
当时我才32岁,应该是所有参与起草工作的人中最年轻的。金平说,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明白人大为什么选他当青年教师参与立法。直到多年以后,经历了三次立法实践,深刻认识到颁布民法典的困难的金平,才有了深刻的认识。一方面,当时中国缺乏法律人才,这给了我一个利用这个年轻人的机会。另一方面,新中国的立法领袖意义深远。他们清醒地认识到立法不易,提前布局,形成梯队,为今后的立法工作培养人才。
就这样,年轻的金平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紧接着,全国人大开展了以宪法为基础研究制定几部治国重大法律的工作,与民法、刑法相关的起草工作也在当年启动。
金平记得起草民法典的办公室在中南海,离周总理办公室不远,宋庆龄办公室旁边。当时刚成立不久的新中国已经是一片废墟,生活依然很艰难。虽然在中南海工作,但食堂冬天总是吃白菜煮豆腐。我们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经常看到周总理,总理也主动问起我们的生活,关心我们的工作。
金平回忆说,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属的研究室承担的。30多位同志参加了日常工作。除研究室干部外,还邀请了教师、法官、高等政法院校的法律研究人员和中央有关部委的同志参加。
根据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和从实际出发的三大立法原则,起草小组做了大量的研究。其中,《总则汇编》书面咨询31个单位,《权属汇编》汇总58个单位。为了起草继承法,起草人还在河北、上海等近十个省市进行了基层民事习惯调查。
经过两年多的紧张工作,1956年12月,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形成,四节433条。然而,就在工作组征求意见的时候,反右运动开始了,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被搁置了。
1962年,经济建设开始恢复,民法典的起草再次提上日程。
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NPC法案委员会副主任、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吴新宇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所长孙亚明领导的工作组,开始起草第二部民法典。邀请金平再次北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室的主持下,继续起草民法。
金平说:1964年下半年,民法草案完成,印成书。该草案由三部分、24章和262条组成。1965年2月,我从北京回到重庆老家过春节,准备节后出去考察学习,征求意见。然而临近文革,民法典的起草又被打断。
1979年,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金平再次应邀到北京参加第三部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并担任权属组组长。
经过10个月的努力,1980年8月,大家起草了民法草案,开始征求一些经济单位和政法部门的意见。该草案包括总则、财产归属、合同、劳动报酬和奖励、损害赔偿责任和财产继承六个部分,共501条。后来我们修改了三次,1982年5月形成了第四稿。
当时是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经济生活正在发生迅速变化。《民法典》涉及的内容广泛而复杂。最后,中央决定采取批发转零售的思路,采取成熟的,解决的,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制定民法大纲。这是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民法典的编纂又被搁置了。
等到第三部民法典的起草被搁置的时候,曾经初出茅庐的32岁的金平已经60多岁的老人了,回顾这三次立法活动,金平说,虽然很遗憾,但留给他的遗憾却是一生,但也不是没有收获。
只有在这个时代,民法典的颁布才能满足一切必要的条件
真相会越来越清晰,法制的成熟需要实践的积累。三次立法活动从法律的角度确认了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为我国民事立法积累了理论基础,培养了人才。金平说,从第一次到第三次,再到第四次,学者们对许多问题的讨论都非常激烈,这也代表了当时社会上不同思想的对抗。
例如,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事立法活动波动的影响,民法调整对象一直困扰着民法学界。这时候,公民理论(小民法理论)、两个确定理论(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商品经济关系理论和财产转移理论相继出现。直到金平参与起草第三部民法典,理论界才提出民法应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即平等理论。
1986年,他还撰写了长篇论文《论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进一步系统有力地阐述了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应当是人与人之间,即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他们平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重要观点。平等的提出无疑是新中国民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回顾新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活动,金平说,要制定和颁布一部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民法典,需要满足许多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稳定和平的社会环境、党的坚强领导、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的充分发展以及法律实践的大量积累。前三次的失败在于缺少这样的关键条件。相反,中国只有发展到现在这个时代,才具备民法典颁布的一切必要条件。金平说。
金平认为,在起草第一部民法典时,国家正在进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来在经济建设中否定了商品经济规律,直接被反右打断。第二民法典的起草受文革影响,带有浓厚的阶级斗争和计划经济色彩。有些文章像标语,有些则很琐碎。比如住房、家具、服装、自行车、缝纫机、存款,都列在个人生活资料的规定里。
虽然第三民法典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起草的,当时有一个相对稳定和平的环境,但在实际的社会经济生活中,计划经济仍然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尚未提出。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典的起草既困难又有争议。
相反,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中国这艘巨轮已经航行到了现在的时代。党领导各族人民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成熟,社会安定祥和,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法律职业具有充分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金平说,成功完成民法典编纂有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是党中央的坚强领导。金平说,他第一次参加民法典编纂时,强调立法工作要掌握三个原则,第一是党的领导。这次民法典的编纂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立法任务。正是因为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民法典的编纂才能顺利进行。
其次,民事立法、民法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巨大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仅先后颁布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专门民法,而且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理论。同时,司法实践积累了大量的司法经验,为我国民法典的编制奠定了基础。
此外,金平强调,改革开放的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法治观念的改变,客观上也呼唤民法典的到来。
与时俱进、反映时代要求的民法典
我一生都在学习和研究民法,所以一直在关注民法典的起草。我退休后,人大还发了几份民事立法审议意见草案征求我的意见。我的很多同学继续我的工作,积极参与民法典的编纂,这让我很欣慰,觉得我还在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奋斗。金平说。
金平一生教书育人,培养了70多名研究生,其中很多人参加了民法典草案的编纂。临近全国人大开幕,金平越来越频繁地看着要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他说,这是一部与时俱进、反映时代要求的优秀民法典,主要有三个亮点。
一是在法典定位上,草案将民法典的编纂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极大地拓展了民法典的社会功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必须制定迫切需要的制度。编纂《民法典》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因为民法典所规定的各种制度和规则,不仅涉及民事领域的一般规则,而且涉及并作用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可以说,《民法典》对于人民安居乐业,对于社会长治久安,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根本性的价值。
其次,在民法理念上,引入了生态保护的理念,提高了民法典的思想水平。草案不仅在总则第九条中规定了绿色原则,还在合同、产权、侵权责任等具体条款中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既继承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十八大以来新的发展观。
第三,在具体制度上,草案与时俱进,体现时代要求。比如,草案继承了《民法通则》中关于人身权的规定,回应了人身权保护的实际需要,独立规定了人身权,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此外,网络数字时代的新法律问题在总则、合同和侵权责任中有所规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此外,草案在一些具体条款上也有一些亮点。比如对民法渊源问题有明确规定,承认精神损害赔偿。说起手里的民法典草案,金平的思路特别清晰,精神越来越旺盛。
依法治国的实践从未停止
金平先生住在西南政法大学老校区的老宿舍。他不愿意动,说是习惯了生活,习惯了安静。他在阳台上放了一块小黑板,上面写了很多英语单词。
我一生中的失败之一是我没有学好英语。小时候在县城上学,没机会学。直到改革开放以后,他才正式学习英语,并且一直学习到现在。虽然已经退休多年,不再从事民法的研究和教学,老人还是很享受学习英语,最近遇到的生词都写在黑板上。
我活到近百岁,越来越发现有很多不可能的事情和不足。我觉得我们的事业是一样的。尤其是中国依法治国的实践从未停止的时候。金平说,民法典是几代民法人的共同追求,是他们有生之年看到的一大幸事。《民法典》的颁布将保证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与和谐,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值得铭记的一件大事。
从目前的草案来看,民法典的内容比较丰富,总体上值得肯定。金平说,当然,法制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他认为,对于民法典,后来者可以进一步研究如何更好地反映我国的实际需要,体现中国特色,最终更好地为社会和人民服务。比如在土地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上,在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的实现上,草案的规定还是比较有原则的,值得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事实上,《民法典》的颁布并不是中国民事立法的终结。改革还没有结束,民法典本身也会根据社会现实的不断发展进行修改和完善。
另外,金平对世界的强调不是立法难,而是执法难。如何有效协调民法典与司法解释的关系,促进民法典的有效实施,使民法典从纸面法向行为法转变;如何生动活泼地科学解读民法典的价值观和制度规范,使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成为生动活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大问题。
我的学生来看我,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民法典》要复习。我很高兴,但我会立即再次告诉他们,你的任务仍然很重。金平期待在今后的依法治国实践中,善用这部法律,更重要的是通过这部法律将法治精神传递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有序的依法治国环境。
标题:[陕新闻]“只有这个时代才能产生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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