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解决"埋不起"问题 超标大墓要依法拆除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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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日报(记者王维平)“为了解决‘买不起’的问题,省民政厅将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的审批。禁止未经依法批准建设的公墓,恢复土地原貌;超标坟墓应当依法限期拆除或者改造;不要投机买卖坟墓。”省民政厅厅长郭伯权表示,昨日,全省经营性公墓管理会议召开。
据报道,全省共有经营性公墓76个,城市公益性公墓5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412个,殡仪馆34个,殡葬殡仪馆25个。今后,按照“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一个公益性墓地、一个火葬殡仪馆或殡葬服务设施”、“每个行政村(或相邻几个村共同建设)要建一个公益性骨灰楼(堂)或遗体公墓”的要求,陕西省将抓紧制定和完善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我们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的审批,这是为了腾出空殡葬改革的空间,为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让路。每个公墓单位必须拿出一定数量的墓穴,实行限价销售,以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殡葬需求。”郭伯权说。
据介绍,省里对墓的面积有严格规定,其中单人墓不超过4m ^ 2,双人墓不超过6m ^ 2;经营性公墓不得超过1m2公益性公墓单墓不得超过0.8m2,双墓不得超过1m2。面积超标的属于超标墓。公墓经营单位超规定面积修建或者出售公墓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尚未建成或者已经建成尚未出售的,应当依法限期拆除或者改造;已售出但尚未掩埋的骨灰,也要限期拆除或改造。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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