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公布 设10年过渡期
本篇文章1414字,读完约4分钟
昨天,《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办法从去年10月1日起实施。
此次改革将建立待遇与支付相联系的机制,使更多的支付和更长的支付增加单位和员工参与保险支付的积极性。同时,改革前后的待遇水平要挂钩,实现平稳过渡。对于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保留现有待遇,参加以后的待遇调整;改革后,参与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了待遇的合理衔接;对于改革前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应采取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变。
1谁参与了改革?政府机关和机构的工作人员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改革后为公益性一级、二级机构。对于目前划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不参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企业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省政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参加保险,编制外的要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编制和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按照规定进行清理和规范,待工作人员身份明确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S2/】2养老保险怎么交?单位和个人的共同负担按月支付
我省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按月缴纳,缴纳标准与企业职工相同。
具体怎么交?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工资总额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其中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全省建立个人账户起始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之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从参加之日起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存储的金额仅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利息按国家每年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免征利息税。
被保险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S2/】3改革后如何领取养老金?新人走新路,老人走老路,老人走中间路
改革后,如何领取养老金?据报道,我们对新人、老人和中年人采取了新的方法。
新人:15年后按月支付养老金
在2014年10月1日或之后,已工作并累计超过15年个人缴费的员工在退休后将按月获得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比如小杨2015年初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是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月平均指数缴费工资为基础,每年缴费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以前报告过:
陕西政府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引入8%个人缴费
更多关于养老保险的新闻:
Xi安父母养老保险不够。孩子不能高考也不能报名
陕西将做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推出职业年金措施
Xi平安公务员养老保险补贴将纳入缴费基数
【/s2/】下页:待遇会调整吗?根据价格变化进行调整[/s2/]
编辑:杜明南
标题:(要闻)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公布 设10年过渡期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陕西新闻网是一个为世界华人提供陕西省本地新闻的资讯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陕西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