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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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日报(记者小林实习生李汉义)8月11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控制目标,确定陕西省今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线为7%(即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增长率)。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2016年陕西省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线为7%,上线增长11%,下线增长3%。无论企业采取何种增长线标准,企业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三个增长线标准主要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和工资支付能力确定。
对于因生产经营困难而无法按照工资指导线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可以在工资指导线以下(包括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必须依法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确定。
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编辑:王晶
标题:(要闻)陕西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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