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陕西提出12条稳就业措施 优先安排贫困户和返乡农民工就业
8月26日,记者获悉,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省发改委、省人社部近日发布《关于发挥产业投资作用促进就业稳定的实施意见》,从实施重点行业就业影响评估、促进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增效、促进就业稳定实效三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
优先建设就业质量高的项目
根据实施意见,城镇新增就业和失业率调查应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审批和评估重大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时,应当将增加就业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估项目的重要指标,明确项目促进就业的目标,优先考虑吸纳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较多的地区。 优先建设就业带动能力强、就业质量高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建设重点项目,在资源要素配置上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优先考虑贫困家庭和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根据意见,促进就业应作为审查和评估计划和项目的一个重要指标。要加强对规划和项目实施可能对就业产生的影响,特别是现有工作岗位流失、失业风险、劳动权利纠纷以及对就业和创业环境的影响的研究和判断,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依靠网上审批和监管平台实现项目就业信息共享。
大力实施新旧动能转化重大工程,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智能产业、智能产业化、跨境融合、高端品牌,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发展壮大“互联网+”、平台经济、云经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依托农村集体经济,以县为单位研究建立第三方产权管理公司,促进集体经济实现优质发展和更多人充分就业。
充分挖掘养老、育儿、家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引导社会资本及时跟进承接,增强带动就业的长期可持续效应。全面推进就业扶贫,充分发挥江苏与陕西扶贫合作的主导作用,适当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将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劳动报酬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优先安排贫困户和返乡农民工就业,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和增收。
鼓励重大项目优先吸纳本省劳动力
加快“双创新”支撑平台建设,做好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荐工作,支持重点高校建设“双创新”基地,精心组织“创客陕西”等活动,积极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
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出口企业复工,协调解决复工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建设项目就业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稳定就业岗位。鼓励重大项目优先安排本省劳动力就业。
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发布建设项目岗位信息,引导劳动者就近就业。围绕建设期和运营期重大项目的就业需求和技能培训需求,大力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引导职业培训机构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优化专业课程,开展订单式培训,及时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为项目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我们将利用好专项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既促进消费、造福民生,又调整结构、增加后劲、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两新一重”短板项目建设,努力扩大有效投资、拓展更多就业岗位。加强就业评估结果的利用,规划一批就业驱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有利于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增强就业服务能力。
编辑:唐刚
标题:(要闻)陕西提出12条稳就业措施 优先安排贫困户和返乡农民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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