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司人格权能否获得精神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获取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传输他人个人信息,并应当 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标题:侵犯公司人格权能否获得精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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