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有能力成为食品安全监管高地”
要保证舌尖的安全,仅靠客户自己盯着是不够的,面对隐藏在互联网中的各种食品的安全隐患,客户明显显得力不从心。 电子商务自营平台应当承担主体责任,不积极发布侵害顾客利益的新闻,严格准入,禁止无证经营者上传,加强考核,比较有效地控制生产公司和经营公司的营销行为
日前,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的指导下,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聚美优品、小红书( RED )等9家家电商平台联合启动食品保健食品反欺诈虚假推广电子商务联盟,发布《食品保健食品反欺诈虚假推广公约》。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也发出通知,从今年10月初到2019年1月底,开展为期4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安全专项检查,询问外卖商家是否拥有实体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卖平台和商家是否享有食品安全。
近年来,在网上订购外卖、在网上购买点心和健康食品已经成为许多人的支出习性。 但是,网上食品的安全性更看不见了。 例如,一些EC平台和微信朋友圈流行的厨师打着创业的旗号,没有商品标识,在网上销售,成为网红食品。 这些网红私厨往往大量出土鸡、龙虾等原料照片,拍摄出诱人的制作过程和成品图,被称为现在的销售,实质上脱离了监管的视野,处于三无地带,安全性不太得到保证。
还有食品健康食品。 有正规的制造商,但商家夸大、虚假推广,谋取利益。 国家监督管理总局曾经整理了27种保健功能虚假的普及表现。 有的产品可以增强免疫力,但商家对防癌、抗癌、化疗有辅助作用的可以辅助降低血糖。 在商家的普及中它将代替胰岛素等降糖药。 糖尿病的预防或治疗有缓解眼睛疲劳的,也有夸大于近视的治疗、白内障、青光眼的防治等。
在各EC平台上,商家的这种夸张的展开很常见。 对此,客户基本上得到了突然的好评。 但是,要确保舌尖的安全,仅靠客户自己盯着是不够的,面对隐藏在互联网中的各种食品的安全隐患,客户明显显得力不从心。
关于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中国已经有了《食品安全法》,《网络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将于今年1月起实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如果这些法律法规得到切实实施,就能比较有效地抑制舌尖上的突然摇晃,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在这一过程中,电子商务自营平台要承担主体责任,不主动发布侵害顾客利益的新闻,严格准入,禁止无证经营者上传,加强考核,比较有效地控制生产公司和经营公司的营销行为 实际上,EC平台的技术实力很强,反而有能力成为监管的高地,在所有链接的大数据和技术实力上,法律法规都在稳步落下。 例如,一个EC平台对健康食品开始了全链路的监管。 顾客在界面上浏览订单后可以看到健康食品的公示,顾客收到健康食品时也可以自动收到邮件提示。 用这种方法诱导安全费用、合理费用值得借鉴。
标题:“电商平台有能力成为食品安全监管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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