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新闻]“诉调对接”:子洲法院着力“非诉讼”
清官断家务事难,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范围往往在熟人社会。矛盾往往不是简单的纠纷,还夹杂着复杂的感情关系。在为人民伸张正义的最前线,在最贴近人民的第一线,县级人民法院如何解决棘手的家务事?
虽然法官每天都要与不同的当事人打交道,但他们一生中可能只会出庭一次。子洲县人民法院院长郝胜华认为,为人民伸张正义从来不是空的,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审判对人民的司法收益感非常重要。
2018年,子洲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228件,审结率达到97.04%,让人感觉公平正义在望。
审判也可以看
2017年11月8日下午2时30分,子洲县人民法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庭。
公益诉讼人是子洲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是浦城县瑶山镇人民政府。此案涉及两个县,在子洲县人民法院开审,通过微博直播在全国公开审理。
庭审现场,法官在拓润面前显得有些紧张。他知道在摄像头的另一端,有一个不可估量的网友正在电脑屏幕前看庭审。
行政公益诉讼还处于试点阶段,加上微博直播,如果对审判环节控制不足,审判将无法有序进行,甚至会导致一定的不良法律影响。庭审还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委员、玉林、延安等地的30多名法律同事以及数十人旁听,与其他法院的公益诉讼庭审相比风险更大。
前法官托润承认当时压力很大。之所以坚持直播审判,是考虑到新案件的宣传推广,在微博上直播,既能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还可能为更高层次的立法做出试点贡献。
子洲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称,瑶山镇王上初级中学西沟内堆积了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垃圾,未经法律批准,也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
2017年3月,浦城县人民检察院向被告瑶山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但瑶山镇政府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垃圾。2017年6月8日,本案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共同指定,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向子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同一天,原法官托润担心的审判事故根本没有出现,审判依法有序进行,不仅查清了案件事实,还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当庭宣判。
人民陪审员钟嵘对托润之前的法官赞誉有加,他的教育水平高,庭审经验丰富,思路清晰,严谨细致,对庭审现场的掌控非常好,给镜头上的大家上了一堂现实的法律宣传课。
随着法院信息网络的创新,科学技术突破了现实时代空的藩篱,审判制度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这不仅使司法更加公开透明,而且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提高了办案效率。
2017年,一对在山西做生意的夫妻,因向同学借款20万元,被起诉至子洲县人民法院。3月31日立案后,被告仅带着丈夫来到法庭。他说对债务没有异议,但是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时还贷,希望延长还款日期。
我们决定调解此案,但各方都同意了。考虑到距离较远,为了保证司法公正,我们决定进行视频连接。民事法院副院长钟鹏程说。
你好,请把身份证照一张照片发过来。请点击视频。我们需要确认。在微信确认被告高身份后,钟鹏程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发送了她的文件、图片等内容。
高说,他不反对这笔债务,并同意她的丈夫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案件当场成功解决,阻止了外方往返。
巧妙矛盾在源头
今年1月,一对夫妇因争夺子女抚养权,前往子洲县人民法院。
民事法院院长马平获悉,2015年5月举行传统婚礼后,两人尚未登记结婚。2016年11月,女儿出生,双方共同抚养。2018年8月,两人发生口角,被告女子带女儿回父母家照顾。
1月23日庭审后,双方仍就抚养权发生争执。为了争取孩子,女方连抚养费都不需要男方出,男方也不松口,坚持只要孩子在,两个人就这么僵持着。
马平看到后,为原告做思想工作。你在煤矿工作,老人在农村,孩子小,不方便带。孩子的母亲是护士,老人在县城工作。替孩子想想。
经调解,双方同意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初提供5000元抚养费至18周岁,并享有探视权。两者都有各自的权利和债务,互不问责。
在基层法院,民事案件涉及的人,要么是亲戚朋友,要么是邻居。如果单纯按照规则去解决这类案件,往往很难解决问题,彻底破坏双方关系。
子洲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认真总结了邻里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特点和规律,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纠纷。
2018年3月,审判监督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处理发回重审案件的特殊案件。子洲县老君店镇花石湾村村民多年前状告侄子借2万元。一审判决被告偿还本息最高17万元,被告不服,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不清,发回重审。
事实上,这个案件并不复杂,但案件的事实需要彻底调查。另外,双方是亲戚,情况比较特殊,所以我决定调解。拓润之前说过。2018年5月,他专门来到花石湾村,看望村民和当事人的亲友,去两所学校做思想工作。
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很难再调解。但在托润之前,他巧妙地利用双方的心理向原告解释了案件适用法律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并以经查证的证据为被告谈了家庭关系。
双方立即表示愿意调解,并达成协议当场兑现。一个有争议的再审案件到此为止。
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在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往往负责创新社会治理。
在子洲县马蹄沟镇,人们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总是喜欢跑到马蹄沟人民法院。
今年3月,连来到马蹄谷人民法院院长的办公室,向他倾诉自己与邻居之间的矛盾。此前,她因与邻居徐发生路费纠纷而告上法庭。
连在村里有四间平房,但她不住在里面,所以徐就在离她家大约3米的地方养鸡。她打不通,就把徐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双方是农村邻居的关系,王飞做了多次调解,都不愿意让步。终于,在准备执法的时候,许主动打开了局面。从此,连遇到困难就喜欢向法院求助。她赞道:总统的态度一直很好,慢慢给我解释一切,总能帮我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执行没有距离
2017年8月17日上午8点多,60多名法警集体出发,各就各位,公安交警部门原地待命。县人大代表、CPPCC成员、社区工作者和新闻媒体也到达现场,一场紧张的死刑案件即将开始。
早在2015年9月,子洲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原告子洲县实验小学诉被告苏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苏某腾退租赁的实验小学门面。苏不服,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来这起纠纷案应该到此为止,但判决生效后,苏无视判决,继续占用学校房屋,拒不腾退。
经过近一年的协调,苏并没有搬出去,而县实验小学也退出了。2016年7月,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为复杂的是,苏在行刑过程中因某种原因死亡,被执行人改为妻子曹父子。子洲县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主任高解释说,由于家庭的突然变化和女儿身患重病,曹的家庭压力太大,他曾两次自杀未遂。
这种特殊情况使得法院非常困难。从司法人文关怀的角度来看,法院此时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地对曹做了一次又一次的思想工作,讲法律条文,讲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讲解法律,动员人大、等各种力量,发动群众。
可是曹不肯合作,藐视判决,无视法律的权威,提出许多无理过分的要求,威胁你强制执行,我就从法院大楼上跳了下去。
县实验小学位于县委、县政府之间,靠近商贸市场,人口流量大,学校其他门面房子已经退役改造。然而曹在这里僵持了一年,拖了一年。
省市法院多次督办此案,县人大代表也在两会上明确要求我院尽快结案,引起舆论强烈反响,法院面临的压力巨大。郝胜华院长说。
不管压力有多大,都要落实。我该怎么办?克服一切困难。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法院还成立了实施领导小组。经过多次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实施方案于8月17日正式实施。
进入被执行人曹操作的门面房子后,执行警官解释了她的目的,并果断地将曹带离现场。另一方面,物业包装、登记和搬运团队已经开始将堆放的货物逐一搬出。外围后勤保障组和机构安保组协助交警和公安部门维持秩序,确保安全。
持续了6个小时,曹的货物装在600多个袋子里,统一编号后才顺利运送到指定地点。
因曹拒绝履行判决义务,本院依法决定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为期15日。高说,事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充分认识到错误,写下保证书并及时将货物带走,法院决定提前解除拘留,免除罚款决定。
威慑老赖,彰显法律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尤其是涉及民生的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9年2月,新年前夕,11名农民工来到子洲县人民法院起诉拖欠工资。
法院裁定,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共计50多万元的人工费,并在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债务利息。被告上诉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申请执行后,立案法院于当日立案,并于当日移送执行委员会。执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民生案件,启动快速执行机制。高说,法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网络查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在网上的财产,并将案件款项全额及时划入我院执行局专用账户。
10天后,11个农民工拿到了他们的血汗钱。刘兴奋地说:“据说上法庭很难。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回钱了。我们终于可以拥有美好的一年了。”(王亚)
标题:[陕新闻]“诉调对接”:子洲法院着力“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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