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丽江女大学生杀人碎尸案将终审判决 3度诡异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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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在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法院第二号法庭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三名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对震惊全国,在当地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云大女大学生尸体碎尸案”进行了二审。
在两个半小时的审理中,一审被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的三名被告人心情平静,特别是一审在法庭上痛苦地跪下向受害者家属道歉的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的学生张超,她看起来非常软弱,但参与了受害者的尸体分配 在法庭上,她多次挥手和移动脚,相连的手铐脚镣在法庭上嘎吱嘎吱地响,似乎显示出她内心的强烈挣扎。
经过审理,省高院法官宣布由于案件非常重大,报告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后,择日作出终审判决。
1、柔弱的外表和三次奇怪的笑容
考虑到来旁听的人可能很多,省高院对本案的二审,昨天早上8点多才从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硬件设施更好、更宽敞的玉龙县法院进行了临时决定——这里也是本案一审开庭的地方。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当天参加旁听的人总共不过30人或40人,这个事件的关注度似乎相当淡薄。
很明显,张超、谢宏、陈光吕三人的感情也已经平静下来了--与一审相比,整个审判中,他们没有表现出多么紧张和兴奋的样子。 刚开庭,张超被带出法庭等待审判时,她挥舞着旁听席手中的一审判决书,露出笑容。 这莫名奇妙的笑声,她在审判中还出现过两次。
事件发生后,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大二女生张超平时的照片,在网上广为流传,很多人通过照片给她留下的印象是:相当美丽,楚楚。
法庭上的张超,穿着白色淡紧身短裤、灰色休闲裤、深色运动鞋,留着头发浓、带肩膀的刘海,给人留下了偶尔遮住她的细脸的印象。
三被告在审判中也戴着手铐和脚镣,两者相连。 谢宏和陈光吕总是很安静,几乎不动,张超10次不动脚,挥动双手,有时举手摸嘴,捏鼻子,揉眼睛,稍微一动就会响起手铐的脚镣。 但是,她的脸上看不到明显的痛苦和后悔的表情。 她坐在被告席上,放在大腿上的双手里,一直紧紧握住一审判决,手指不动
去看看,越来越多的时候,在冰冷的手铐旁边,偶尔动一下,好像有点不知所措。
2、她与受害者的关系和“强奸”一词
关于犯罪动机,张超多次解决那件事后,她所做的只是为了取回自己应该得到的钱,受害者云南丽江公路管理总段路桥工程队的项目经理木鸿章欠了自己的“债务”。
我强盗也不计划自愿杀人或杀人。 (张超说:约2007年6月,她在“天上人间”夜总会认识木鸿章后,树偶尔带她去交往,先和人一起吃饭,约8次,先给3000元。 树在向人介绍时通常说她是“云大学生杨”(注:张超的另一个名字是杨乐)。
关于与木鸿章的关系,张超最初只是淡淡地写着,随着调查的进行,这个“关系”浮现在法庭上。
张超承认当时她在那家夜总会坐在桌子上,认识她后来的男朋友也是在这期间。 云大旅游文化学院的一些同学知道木鸿章的存在,警告她说“这种来玩的上司没有太好的行为”。 她对同学说,树只是她的“顾客”,对她很好。
但是他后来强奸了我。 “”张超说。
“这终究是你自己的说法,有什么证据吗?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可文检察官立即提问。
“我被强奸的时候,可能有人在旁边参观吗? “”张超异常冷静地反问。
据张超的陈述,有一次木鸿章带她外出和人吃饭后,把车开到偏远的地方,在车里对她实施强奸。 她很生气,树答应赔偿5万元,第二天,给了她1万美元和笔记本电脑。 但是其他4万,树一直不拖,在她催促的过程中,又遭到了第二次强奸。
这句话在一审判决中没有被承认。 “坐在台上的女性不会被强奸吗? 她是桌子上的女性,是不是意味着遭受性侵犯,受到性侵犯? “”张超的辩护律师范晓媛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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